昆明市国税局五项措施认真抓实2015年稽查重点工作

 
发布日期:2015-05-07 22:59:53  来源:http://www.kmgszcdb.com/
 
 
 

    为了继续做好做实做细昆明市国税局稽查工作,近日,昆明国税局以服务税收工作大局为中心,坚持依法稽查,开展“三个专项行动”、“两项检查”、“一个活动”,落实“一项制度”。 


一、认清形势,依法稽查,适应服务新常态

    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要求,大力提升全市稽查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在执法中做到思必及法、言必循法、行必合法,从而全面推进依法稽查工作。认识新常态,核心在于“知势”;适应新常态,根本在于“转变”;服务新常态,关键在于“创新”。今年,全市稽查系统面对组织收入矛盾要敢于迎难而上、挺身而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打击不法,保护守法,引导遵从,切实发挥堵漏增收的作用。 


二、“三个专项”行动,抓好骗取出口退(免)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营改增”专项稽查工作

    联合公安部门保持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跨区域、大规模的打击骗取出口退(免)税专项行动和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行动。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商品的稽查。以扩大试点的“营改增”电信业为重点,开展“营改增”专项稽查工作。 


三、“两项检查”,做好税收专项检查和重点税源企业分级分类稽查

    今年税收专项检查的指令性检查项目为出口退税企业、黄金交易企业、资本交易;指导性检查项目为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盈利性教育培训机构。充分运用查前告知、座谈辅导、查中约谈、企业自查,稽查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切实加大对重点税源企业轮查工作力度。同时,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抓好总局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工作,做好全省第四轮分级分类稽查工作。 


四、“一个活动”,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

    要继续保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虚假发票“买方市场”的整治工作。2015年,省局下达昆明发票检查户不少于150户,各级稽查局要将发票整治工作与税收各类检查工作有机结合,坚持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把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作为税收检查的必经环节和必查项目。重点检查金融保险、房地产、商业批发与零售、餐饮娱乐、加工制造、中介机构、修理修配、车购税等发票使用情况问题突出的行业。积极配合公安、通信管理、财监办等部门严厉打击虚假发票“卖方市场”,开展发票违法信息整治工作,提高工作效能。 


五、“一项制度”,全面落实税收“黑名单”制度

    严格执行《云南省国家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和《昆明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每季度结束后1日内上报达到市局以上公布标准的案件。各局要与相关部门充分对接,发挥联合惩戒的作用,同时,要把实施联合惩戒作为税收宣传月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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