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人行石狮支行获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及《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取消贷款卡发放核准行政审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14年12月5日起,人民银行停止办理贷款卡发放和年审工作,人民银行也不再对金融机构在办理信贷业务时是否查验借款人贷款卡事项进行检查。此举意味着已经运行十多年的贷款卡制定正式废止,“贷款卡”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贷款卡制度在深圳诞生。”据介绍,深圳在全国率先打破专业银行分工限制,实行银行业务全面交叉,企业可以自由地选择银行,银行也可以自由地选择企业。银行业务交叉削弱了银行对企业信贷和结算的监督与管理,有些企业利用多头开户、多家贷款的便利条件骗贷、逃贷,造成大量的国家信贷资金的损失。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贷款卡制度应运而生。深圳于1991年4月1日正式颁布实行《贷款证》制度。上个世纪90年代,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相应的管理制度相对滞后,企业恶意骗贷、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严重。为了有效扼制这种现象,维护金融稳健运行,人民银行在深圳贷款证制度的基础上,于1997年开始筹建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1998年在15个地市试点;1999年在每个城市范围内实现了信贷数据联网上报并提供查询服务,并颁布了《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在业务内容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2001年上半年在城市联网的基础上,实现了在各省域内的查询,全部信贷数据集中到人民银行中心数据库;2002年底实现了全国联网查询,贷款卡制度随之在全国推广。
业内人士认为,从贷款卡制度的出台到征信系统的不断发展,已经历十几二十年的光景,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也日臻完善。企业征信系统的建设发端于贷款卡制度,但是贷款卡制度绝不是企业征信系统的全部。随着征信系统的进一步发展,贷款卡及通过贷款卡收集的信息的作用也在逐渐消失,它退出历史舞台可谓正是时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