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税圆满完成2014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

 
发布日期:2015-05-23 23:16:50  来源:http://www.kmgszcdb.com/
 
 
 

      纳税信用是加强纳税人分类管理、提供个性化服务的重要依据。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是引导纳税遵从、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在2014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中,云南国税围绕“四加强四到位”工作思路,对68694户纳税人开展了纳税信用评价,评出A级4103户,占参评户数的5.97%;B级60352户,占参评户数的87.86%; C级2228户,占参评户数的3.24%; D级2011户,占参评户数的2.93%。 


一、加强工作前瞻性,安排部署到位

      提高对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的认识,切实把做好《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后首个年度评价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在全省国税系统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层层分解落实责任。 


二、加强工作协调性,协作配合到位

      云南省国税局和云南省地税局多次就联合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进行协商,根据各自实际,确定开展评价工作的方式方法和技术手段。全省各级国税局、地税局互相协作,做到共享信息、共同评价,确保了2014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如期完成。 


三、加强工作时间性,节点控制到位

      按照总局的要求和时间节点,严格按照各环节工作时间节点把控工作进度,按时完成评价调整和结果报送,及时在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内外网站统一发布了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了A级纳税信用等级名单。 


四、加强工作完整性,评价工作到位

      严把数据采集质量关,采取系统提取与手工采集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做好所有的指标采集核查工作;加强资料档案管理,做好资料立卷归档工作,做到“评价有依据、调整有说明、查档有地方”;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坚持“谁评价、谁负责”,做到“评价责任一竿子到底、评价结果逐级把关”,确保了整个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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