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60号通知,自 5月 10日起 ,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250元/箱)加征从量税。昆明市国税局及时将相关政策传达到烟草部门,确保消费税调整新政策及时落实。 经初步测算,消费税新政执行后,如昆明市卷烟批发保持原销售数量和结构不变,昆明市烟草部门按2014年卷烟批发33.6万箱、销售收入93.21亿元测算,预计2015年后7个月昆明国税将增收消费税约3.91亿元、增值税约0.53亿元,共计约4.44亿元。 |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60号通知,自 5月 10日起 ,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250元/箱)加征从量税。昆明市国税局及时将相关政策传达到烟草部门,确保消费税调整新政策及时落实。 经初步测算,消费税新政执行后,如昆明市卷烟批发保持原销售数量和结构不变,昆明市烟草部门按2014年卷烟批发33.6万箱、销售收入93.21亿元测算,预计2015年后7个月昆明国税将增收消费税约3.91亿元、增值税约0.53亿元,共计约4.44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