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

 
发布日期:2015-06-04 00:30:03  来源:http://www.kmgszcdb.com/
 
 
 

      云南网讯(记者 高佛雁 通讯员 施静明 王涛) 5月20日,云南省首张“一证三号”营业执照在滇中新区颁发,拉开了全省“三证合一”改革的序幕。近日,滇中新区又出台了《关于在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实施工商登记“先照后证”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自2015年6月1日起,在云南省滇中新区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注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除国务院决定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这也是进一步深化云南省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的又一项重大举措。《意见》要求,“先照后证”登记制度实行后,一是要健全协同机制。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强化证照管理的有效衔接,实行“证照联动监管”。二是厘清部门监管职责。按照“谁负责许可审批、谁负责监督管理”原则,各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依法明确监管责任。


      据滇中新区工商局局长杨军介绍,“先照后证”登记制度实行后,申请人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经营项目;对从事许可经营项目且不再保留为工商登记前置的,申请人可先行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后,再向许可审批部门申请相应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在等待许可期间,申请人可以着手开展招工、租房、建厂、贷款等需要营业执照为前提的准备工作,这就为企业先期发展争取了大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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