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因分立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分立决议或决定,分立前公司分公司归属于新设公司的,公司申请该分公司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分立决议或决定复印件。 4、因分立新设公司的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载明分立情况的存续或解散公司的变更或注销证明、新设公司的设立证明。 6、因分立新设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8、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