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税局开展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

 
发布日期:2015-04-08 22:12:15  来源:http://www.kmgszcdb.com/
 
 
 

      4月7日,云南省国税局在昆明市盘龙区国税局举行了“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启动仪式,拉开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的序幕。全省16个州(市)局、129个县(市、区)局同步启动了宣传周活动。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树学,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卫民,党组成员、总审计师王镶以及省局相关处室、昆明市国税局相关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张树学局长在启动仪式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并宣布全省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启动。 


      小型微利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目前,云南省国税系统征管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有近90万户,在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稳定增长、扩大就业、促进创新、繁荣市场和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需求的重要作用。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给小型微利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国家先后出台了若干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方面,自 2014年 10月 1日起至 2015年 12月 31日,小型微利企业,包括个体工商业户增值税起征点提高至3万元; 企业所得税方面,除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由法定25%降为20%外,从 2015年 1月 1日 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云南省国税系统从既便于纳税人享受优惠,又有利于基层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出发,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简化手续、完善申报、优化服务的措施。2014年度,云南国税系统征管的76.46万户小微企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占全省增值税申报户数85.07万户的90%,合计免征增值税额为23.22亿元。符合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共31236户享受了税收优惠,剔除因享受其他优惠政策及条件变化的企业以及经营亏损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外,实际受惠面达100%,累计减免企业所得税 7797.43万元。 


      全省国税系统从 4月 7日 开始将开展为期一周的“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和举措,集中、全面宣传小型微利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使我省更多的纳税人“尽知应享”国家出台的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传递出落实结构性减税、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改善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环境的信心和决心,为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助推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建设,促进全省经济跨越式发展。 


      启动仪式结束后,出席会议的领导向现场纳税人发放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手册》,并就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向纳税人作了宣传辅导。

res.jpg


 
 
文章搜索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