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税迅速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16-03-10 00:03:24  来源:http://www.kmgszcdb.com/
 
 
 

    3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扎实做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改革试点。接到通知后,云南省国税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两天内连续召开两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云南省“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同时,第一时间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积极参与省政府贯彻落实“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力求抓早、抓实、抓好全省“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 


一、第一时间学习贯彻部署。

    3月8日下午,省局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总局通知精神和要求,专题研究部署准备全省“营改增”试点改革工作,确保改革目标在云南如期顺利实现。3月9日上午,召开“营改增”试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按照总局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将“营改增”前期工作分解到职能处室进行落实。同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业务、技术和综合保障三个工作小组,为“营改增”试点工作提供组织、政策、征管、技术、服务保障。 


二、第一时间向省委、省政府汇报,争取支持。

    3月8日下午,省国税局接到总局通知后立即向省政府领导汇报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3月9日下午,省国税局“营改增”领导小组向省政府书面汇报“营改增”部署情况并参加省政府“营改增”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共同研究部署全省“营改增”试点工作。 


三、第一时间启动国地税联席工作机制。

    为确保5月1日营业税纳税人顺利转为增值税纳税人,省国税局第一时间与省地税局沟通协调,及时研究国地税征管衔接方案、数据接收预案、办税服务厅规划预案、发票使用预案等,为国地税顺利交接业务提供充分保障。 


    下一步,云南国税将继续与地税部门衔接,摸清户籍底数和分布结构,利于全省各地提前做好征管资源准备。以税制转换时点纳税人能正常开具发票为重点,强化税控服务单位监管,提前谋划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推行事项,做好定额发票的印制准备工作。评估预判现有征管信息系统承载能力,尽可能通过网络申报将纳税人分流出办税服务厅,分析办税服务厅的容量与流量,普遍设立营改增专柜,及时回应纳税人诉求,积极推进国地税合作,推动地税办税服务厅承办营改增业务。重视宣传报道和舆情引导,增强纳税人对增值税与营业税差异的认识,为改革营造和谐环境。及时准确提供运行情况,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开展改革效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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